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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通知,对电动平衡车及滑板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消防防烟排烟设备、建筑防火窗及配件、电动晾衣机等产品的认证标准及实施规则进行更新。相关产品认证将正式执行新版要求,具体如下:
关于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认证执行新版依据标准和实施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CQC11-464227-2023 《电动平衡车用锂离子和电池组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的认证业务类别:001135,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变更本规则的名称为: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认证规则;
2.4.2.1修改认证依据标准,GB 40559-2024代替GB/T 40559-2021;
3.修订附件1,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二、执行新版规则的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我中心开始受理新版认证规则的认证委托,认证委托人应依据新版《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认证规则》提出CQC认证委托,我中心将按照新版规则出具认证证书。
2.已按照旧版认证规则《电动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认证规则》颁发的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认证规则换版工作。
3.各相关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关于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GB 15930-2024《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3月1日实施,代替GB 15930-2007《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此标准涉及《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认证规则》(CQC17-439316-2022)进行了修订,业务类别为032015。现将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及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制定单位修改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增加“3.3申请评审”、“3.4制定认证计划”、“6.1复核”、“6.2认证决定”、“11认证责任”、“12技术争议与申诉;
2.增加认证模式2;
3.修改认证单元划分;
4.修改附件2中型式试验项目;
5.修改8.2.1变更申请的情况;
6.修改附件2中型式试验项目;
7.增加附件3中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8.增加附件4关键原材料/配件的控制管理要求;
9.增加附件5认证技术负责人要求;
10.增加附件6流向标签样式。
二、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要求
1.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3月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6年3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及认证规则、新旧版标准差异制定换版方案,经合格评定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7年3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证书;2027年5月31日仍未完成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的,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4.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及时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包括资质认定及认可等)。
附件:GB 15930-2007与GB 15930-2024标准主要差异及补充试验要求
关于建筑耐火构件产品认证规则—防火窗及配件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认证规则—防火窗及配件所依据的标准GB 16809-2024《防火窗》已发布,并将于2025年12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6809-2008《防火窗》(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此标准涉及《建筑耐火构件产品认证规则—防火窗及配件》(CQC17‐421292‐2021)进行了修订,业务类别为032011。现将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及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制定单位修改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增加“3.3申请评审”、“3.4制定认证计划”、“6.1复核”、“6.2认证决定”、“11认证责任”、“12技术争议与申诉”;
2.增加认证模式2;
3.修改认证单元划分;
4.修改8.2.1变更申请的情况;
5.修改附件2中型式试验项目;
6.增加附件3中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7.增加附件4关键原材料/配件的控制管理要求;
8.增加附件5认证技术负责人要求;
9.增加附件6流向标签样式。
二、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要求
1.自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5年12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及认证规则、新旧版标准差异制定换版方案,经合格评定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证书;2027年2月30日仍未完成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的,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4.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及时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包括资质认定及认可等)。
附件:GB 16809-2024与GB 16809-2008标准主要差异及补充试验要求
关于修订电动晾衣机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能认证实施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GB/T 4706.123-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23部分:电动晾衣机的特殊要求》(以下简称 “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并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涉及此标准的认证规则CQC14-448138-2023 《电动晾衣机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能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小类号【008082】。
一、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依据标准增加GB/T 4706.123-2024。
2、调整“3.3受理评审”、“3.4制定认证计划”、“6 复核与认证决定”、“7.1.4 监督检查结论”内容的表述。
二、实施要求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CQC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进行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对于已发证书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认证规则换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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